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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九十一章爵 位

第三百九十一章爵位

爵位的授予與領地的分封是相對獨立的,但彼此之間也有著一定的聯系,當領地大到一定程度後,即使領主沒有得到朝廷的專門晉升,爵位也將自動提升,而每個爵位也需要領地達到一定大小後才能獲得,即使是皇帝也無權亂來。舉例來說,想要獲得伯爵爵位,至少需要一百里的封地,而如果一個子爵的封地超過了一千里,就可以自動升為伯爵。簡單來說,男爵的封地肯定在1-100里之間;子爵為10-1000里;伯爵為100-10000里;侯爵為1000-100000里;公爵為10000里以上(一萬里的封地已經非常廣闊了,邊疆地區一般都比較荒涼,土地評級普遍較差,一萬里的封地其面積往往能達到好幾萬平方公里,幾乎和某些國家差不多大了,而且10000里還只是下限)。如果有哪個超牛的家族能夠將領地拓展到一百萬里以上,那麼大宋將允許其獨立建國,因為其若真能做到這一點的話,其封地的實際面積至少也有三五百萬平方公里,足以對大宋中央政權構成威脅,與其勉強遏制其發展,還不如給個人情比較識趣,以免無謂地樹起一個大敵,怎麼說也是出于同源

其實趙就其個人的看法來說,一直是很厭惡這種等級制度的,尤其是強調出身的等級制度,但不可否認,等級制度確實可以非常有效地調動臣民積極性,而能夠傳給後代的高貴身份,對任何一個民族的人才而言,都無疑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中國人家庭觀念又極重,就更是這樣了。

想要快速擴大領地,只靠立功後朝廷的封賞實在太慢,趙為了鼓勵將來的領主將精力集中到向外開拓上,特別頒布法令宣布,大宋的任何一個領主,都有權向非友好國家開戰,並將佔領的土地並入他們的領地。不過停戰後,朝廷可以至少無條件地分走一半土地(一樣是按照土地狀況折算,並非是單純的土地面積。),而且並沒有出兵援助的義務(即是說朝廷可以出兵,也可以不出兵,而領主若向朝廷求援,勢必需要讓出一部分利益,戰勝後需要分出去的土地就未必只是一半了,不過即使如此,一般來說,領主向外開拓也遠比坐守祖業也要強得多,如果不考慮風險的話。)。這樣一來,大宋分封出去的那些領主即使能在外戰中變得越來越強,但最大的得利者始終還是朝廷,便很難出現商滅夏、周滅商這類封臣做大推翻天子的情況了。而且即使不考慮穩定內部這一方面,光是能夠促進大宋開疆拓土、為本民族拓展生存空間這一點,就無疑是一件莫大的好事。

領地可以增加,自然也可能減少,即使領主沒有因為犯下謀逆叛國大罪而被剝奪領地,也沒有將其二次分封、或是整體轉讓給自己的親人,他也一樣有可能失去自己的領土。這是因為作為領主,自然要對其領地負責,朝廷雖然不管他們在領地內如何胡作非為,但領主要是丟了自己的領地,靠朝廷的大軍才能收復(或者是朝廷也沒能收復),也就別指望繼續當他的貴族了。而趙規定原則上有封地要管理的貴族不能擔任官職,其實也有這方面的考慮,畢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與其讓這些三心二意地出仕,還不如找些一心一意的人,反正中國從來都不缺人才,尤其是做官的人才。

另外,擁有爵位之後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可以公開地招募私兵以及聘用家臣。對此不少文臣提出了異議,因為在他們看來這樣做無疑會助長那些不安分者的野心,對中央政權的統治不利,但趙卻不以為然。趙認為,如果那些家伙實力不夠,就算獲得名正言順的私兵與家臣也不可能威脅到朝廷,而如果他們擁有了足夠的財力與卓越的領袖,即使不能公開招募黨羽,他們一樣可以在暗中積蓄力量以圖謀不軌。與其這樣,還不如以這一政策將其部分實力暴露出來,朝廷至少也可以有所防範。而且,可以平穩地增強自己的實力,很少有人會去鋌而走險,朝廷便不容易陷入不可預測的風險之中。與此同時,封臣漸變式的實力增強,雖然也有可能使其強大到足以危險大宋國祚,但是周期卻比猝然發難的方式要長得多,中間只要出一個不中用的領主就會前功盡棄,對大宋朝廷和皇室來說,風險反而小很多。甚至即使被某個家族篡逆成功,也只會是如同隋代北周、宋代後周那樣的政變,而不是戰爭,無論對百姓、還是對趙宋皇室來說,需要為改朝換代而復出的代價都要小很多

在受到冊封、卻因為仍在當官等原因、還沒有拿到封地之前,朝廷將以金錢的方式向未來的領主們支付應得的收入,每里封地每年給其主人帶來的一百兩銀子雖然不能算多,但比大宋原來的所謂「封邑」可要多多了。那只有區區每戶一百文銅錢,而以目前大宋的現狀,一戶農戶經營上百畝地是很平常的,年收入十幾貫只能算是中等水平,也就是說以前的那些所謂的「封邑」,其實只給了九牛一毛而已,那時的「封邑」說到底只是純粹的榮譽罷了。而且,以後朝廷給的可是購買力穩定的白銀(南宋期間,銀價最賤的時候,一兩銀子也值兩貫多銅錢。),怎麼說也要比以前給的銅錢強多了。

目前大宋需要分封的土地很少,而疆域在將來不長的時間內卻有急遽變化的可能(幾乎是必然的),因此趙為了方便,並沒有急于將土地分封出去,而是跟為數不多的幾個領主(父輩獲得分封並已經死亡或致仕,繼承者也未出仕的例子並不多,也就王彥的長子等寥寥數人而已。)約定,在將來的十年內,封地暫不交付,而以上文所說的方式拿金錢來進行補償,大家都沒有什麼異議,畢竟就算拿到封地,如果很快就要移封,也不是什麼開心的事,光是重復建設的費用就足以令人頭大如斗了

不過客觀地說,趙頒布的分封和爵位制度無論是與中國歷史上的夏商周時期、還是西方目前(即中世紀)的分封制相比,都顯得相當小家子氣,但對分封制早已不再是主流統治模式的中國人來說,卻是難以抵擋的誘惑。對每個男人(以及權力欲較強的女人)來說,能夠無拘無束(當然,只是相對來說,絕對的自由哪里都不存在)地當個土皇帝,實在是再快意不過的事了。要不然,當年凱撒大帝也不會說「我寧可在小村當村長(雖然缺乏資料無法證實,但以羅馬行省高度自治這一點來類推,羅馬的村長應該有很大的自主權,要是中國那種見官磕頭的小村長,凱撒還說這種話就和白痴差不多了。),也不願在羅馬當老2。」,張弘範等人也不會為了當上軍閥而對元朝死心塌地,成為鐵桿漢奸了

因此,這套制度出台後,趙立刻贏得了大宋諸軍官兵的普遍支持,而那些科技人才本來就深受新文化的影響,地位提高的幅度也更大,自然更不必說。不過文官們則普遍對趙更加不滿,因為他們獲得封地與爵位的難度居然要比那兩個他們以前看不起的階層難得多,但趙現在已經掌握了大宋最重要的三大權力——軍權、財權與人事權,而且他已經自己培養出了足夠多的年輕人才,就算大宋原來的文官全部辭職,趙也不用過分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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