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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不理想的婚姻

()轉眼間,谷氏到了大秋那里已經半年有余,永明去看了幾次,谷氏的生活狀況非常的不好,為了省下幾百錢,大秋只是天天在婆婆家的剩飯里,偷偷的給弄一口,還買了點兒糧食放那里裝樣子,為了打馬虎眼,假裝給谷氏做飯,轉眼之功就偷婆婆的。請使用訪問本站。

大秋的小動作,引起了婆婆的重視,她的婆婆也沒心思干別的了,整天和大秋不是吵,就是打,大秋貪便宜,還不想和婆婆分家。

大秋的婆婆,兩個妯娌卻是不干了,三個人一起往外轟大秋。大秋攢的銅錢還少,才一兩多銀子。

所以永明一去,大秋就哭訴借錢︰「我婆婆容不得娘,我只有蓋房子自己搬出去住,把你的錢給我,我要自己蓋房子。」永明的手里已經沒錢了,找永輝永久借?永明還不好意思的,兩個小孩子也就分了三十兩銀子,讀書已經花費了不少,手里也是所剩無幾。

「大姐,我真的一點錢也沒有了。」

永明這樣說,大秋就急了︰「你沒錢?以後拿什麼供養娘?」

永明犯愁了,想找雨春借,自己何時能還,烤魚店黃了,自己還真沒有生財之道,離了雨春自己弟兄幾個還都不會賺錢,都說讀書人最瞧不起商人,永明弟兄卻是不會的,如果不是經商,他們幾個誰進的起學堂。

找雨春要,他也知道雨春的脾氣,她是下輩子也不會和谷氏打交道的。特別是大秋,雨春對她已經動了刀子,仇恨有多大可想而知。

大秋做得實在太過了,傷透了雨春的心,如果大秋是個好一點兒的,雨春賣瓜有了銀子,就是給大秋蓋個房子,她也是不疼錢的。

光自己弟兄幾個一年得吃雨春多少銀子,幫著收收秋,看看瓜的工錢也抵不了幾年的飯伙。何況四夏還是個白吃的。

找雨春借錢,自己怎麼張嘴,會不會被雨春琢磨惦記上了她的瓜錢。

永明想了很多,如果自己有雨春的志向,用給娘的錢蓋了房子,和李雪成親後娘就有人照顧了。自己也不會做這樣的難。

永明想到這里心里就一動︰永輝永久手里還有十幾兩銀子,用他們的銀子蓋房子,兄弟幾個都搬過去住,有李雪做飯吃,也是不錯的。

「大姐,我先回去想法子。」永明說完了。抬腿就走,大秋以為永明去給她找錢了。自然高興放他走,心里暗喜︰一定是搜刮那個丫頭的錢去了!

永明打定了主意,就找了永輝永久三人商量︰「我們三個也都大了,也該挑起家庭的重擔,奉養母親的義務,我們應該盡了,我準備蓋幾間房子。我成了親,讓你嫂子給我們做飯。我們大家一起照顧娘,這樣多好。」

永久一听就火大了︰照顧娘?那個娘誰照顧得了,別說你沒錢,那就是懷揣五百金子,一年也會給你磨光,她偏心的太多,陶永清那里就是個無底的洞,中了個童生就把娘美上了天,有了銀子趕緊就往陶永清的手里塞,只要和自己的娘一攙和,就等著喝西北風去吧。

永久知道永明手里已經沒有銀子了,上一回去看谷氏就是要了永輝二百錢。

永久早就告訴了雨春,不讓她給永明銀子,只要到了永明手里,他就會給谷氏,大秋也會搜刮他,你給慣了再去不給就不好,他就會有怨言,人就是這樣,十次好,一次腦,就成了仇人,永遠的對他不好,給一點兒甜頭就會知足。

當時雨春還說永久像個八十老頭兒那麼有閱歷的,把人的心思都揣摩透了。

永久張口就說︰「蓋房子?我的錢讀書只能再讀一年了,我才幾歲,可擔不起家庭的重擔,奉養娘有大哥、二哥、他們哪個沒老婆做飯?再說你跟李雪一天沒成親,還沒是你媳婦呢,你就想讓人家去伺候你老娘,人家李雪願不願去還是兩說的,人家可是受夠了惡婆婆的氣,再給人家找個婆婆,人家樂不樂意呢?

還有娘已經被爹休了,其實娘已經沒有在陶家住下的權利了。我們蓋上了新房子,爹和大哥他們不想住進來嗎?

陶家並沒有分家,你蓋的房子就是陶家的共同財產,難道陳氏就不想分嗎,你忘了一家人都來搶雨春的房子,雨春要不是自己有了戶頭,又不是姓陶的,還有師父護著,你覺得她的房子要是陶三春的名字,能不能保得住?「

永明極了︰「看來,你才是個大不孝的,娘被休那是爺爺干的,爹不會樂意的。」

永久也怒了︰「你是個孝子,你現在就走,你去養他們,爹舍不得誰了,他不樂意怎麼在休書上簽了名?他把妓女都娶回家,讓娘伺候他們吃喝,夜里搶走她的被子,這是不舍得她嗎,那是娘不舍得人家,我看你就是個拎不清的,那個家你孝順得起嗎?那個重擔你擔得起嗎?你別想把李雪拉入漩渦,從我這里說都不行!」

「你,管得太寬了!」永明都吼了︰「怎麼了?我的做法兒不對嗎?李雪嫁給我,她就是陶家人,伺候我的娘她不應該嗎?娶媳婦為的是什麼,照顧公婆是天經地義的!」

站在窗外的幾個人都驚呆了,雨春更是震驚,沒想到永明多讀了兩年書,變化太大了,從前兩年的純真少年變成了大男子主義的男子漢了,在學堂里都學什麼了?淨學了孝道與男尊女卑?

雨春對永明失望極了。

李雪是個多可憐的女子,雨春可不忍心,讓她從虎口再進狼窩,

陶家就是惡狼成群,李雪這樣老實的人,進了那個家,豈不讓他們吃的只剩了骨頭渣子。永明不比永久有決斷,就他有錢隨便亂給,他就沒想想錢沒了怎麼辦?

李雪進了那個家,不累死也得被欺負死。還不如在甄寡婦家里享福呢。

永明想出外闖蕩,就想把這個爛攤子留給李雪,照顧他娘,他可說的出口,用什麼照顧你娘?人家嫁你,就是為照顧你娘去了。

屋里永明和永久還在吵吵。雨春拉了李雪就走,李雪茫然的跟著雨春到了雨春的房間,她們不是故意偷听的,是永明和永久說話的聲音太沖,以為他們吵架才奔過來拉架的,正听到永明的話。雨春就停住腳步,李雪自然是在雨春的後頭。

小丫看著李雪面現同情,她總以為李雪嫁的將是世上最好的男人,現在看了永明對李雪的感情不是百分百的真,好像有讓李雪成為他孝敬老母的幫手,小丫兒因為後娘的原因。被人管制怵了,希望嫁人也嫁個光棍兒。不希望有婆婆管著。

以前永明是最被她看中的,谷氏被休,上頭沒有婆婆,下頭有雨春這個小姑幫襯,嫁的永明長得不錯,還缺不了銀子。

想著這姻緣是多麼的美好,可是听永久的一番話。陶家還真是復雜,嫁進陶家就是跳火坑。小丫有些可憐起李雪,沒有好命的人,就是嫁不到好主兒,第一次就嫁了個死鬼,再嫁還能有什麼好人家。

雨春看李雪的神色雖然苦澀,可是沒有太大的變化,雨春的心才略松開,李雪受的打擊可能是太多了吧?情緒竟然沒有太大的波動。

或許是她不在乎伺候公婆,為永明任勞任怨的心理作用,支配得她甘心做伺候人的工具。

雨春是理解不了古代女子的心態的,古代女子確實嫁人就是為了相夫教子孝公婆的。

可是李雪就不同了,九歲就嫁做沖喜的新娘,九歲雖然還是孩子,可是在古代,這樣大的女孩子已經知道考慮婚姻了,當時男的死了,李雪也是痛不欲生的,知道自己的一輩子就此結束,如果再嫁,會被世人唾棄,一輩子背著個寡婦的罪名被人喊做「喪門星」。

永遠抹不掉的污跡,被人嫌棄到死的「克星」名,將讓她一輩子無法抬頭。

如今雨春看中她,永明喜歡她,可是今天她突然發現,永明只不過是喜歡她的外貌,如果真是對她有真正的愛,他不會不考慮以後她的處境,永明說過成親後就去闖蕩,不會讓李雪在家苦等,等有了落腳的地方,很快的就要接李雪走。

從今日永明的話里根本沒有要接她走的意思,就是想把他的娘托付給她,他走了就無憂無慮了,誰知道男人在外邊混後再會娶幾個女人,多年後,他回來,帶著女人一群,孩子一幫,自己還是孤身一人,自己算什麼呢?或許他娶了有身份的女人,把自己降為小妾也不是不可能。

如果嫁給永明比嫁那個死鬼還慘。

嫁那死鬼自己還落了個完璧,嫁他,不但丟了貞操,還要為他守活寡,到時自己成了幾十歲的老婦人,他要看中自己才怪。

李雪想了很多,她被人佔了幾年的身子,絕再不會讓人再佔上幾年,自己已被人糟踐苦了,再不許任何人糟蹋,李雪一瞬就想了太多太多,自己是個沒有娘家助力的,只要永明發達一點,都會嫌棄她娘家沒用,一定會另攀高枝,因為永明並不是真心的喜歡她。

以自己的身份,惹得起哪個女人?

李雪心里有了定數,她暗暗感謝雨春平時總說男人是靠不住的,女人就應該自強自立,不能把自己當藤蘿,依附別人活著是多麼的悲哀。

她不想成親了,也不會突兀的硬生生的拒絕永明,怕他下不來台,李雪還是對永明抱有希望的,決定等他闖蕩回來,再做決定,就是他到時嫌棄她,她年歲大了,嫁不出去她也認可,守一輩子自己的完璧,也比被人半路當抹布強。(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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